吊運開始時,周圍不得有人員,等掛鉤工退到安全位置后,然后發出起吊信號,當重物離地面1m左右時,應停車檢查重物捆綁的松緊程度。確認安全后,再繼續起吊;合理選用鋼絲繩和鏈條,各分股間的夾角不大于60°,要注意專用吊運部件;捆縛后留出的不受負荷的繩頭,須繞在三輪吊車的吊鉤或吊物上,避免吊物移動時存在的危險;吊運物上有油污,應將捆縛處的油污擦凈,防止滑動,銳邊棱角應用軟物墊上,防止割斷吊繩;三輪吊車起吊物件時,應將附在物件上的活動件固定住或卸下,防止危險的事情發生;吊運成批零星小物件時須使用專用吊籃、吊斗等。同時吊運兩件以上重物,要保持物件平穩,不使物體互相碰撞。吊運中發現捆縛松動或吊具發生異樣、怪聲,應立即指揮停車檢查;卸下吊運物體,要墊好墊木,不規則物體要加支撐,保持平穩,物件堆放須整齊。吊運形狀對稱物件的繩索長度應一致,形狀復雜、重心不在中心的物體,繩索長度與綁掛位置要恰當。應進行試吊,保證起吊后不產生游擺位移或傾斜。單繩吊物須采取防滑動措施,雙繩吊掛張開角度不得大于120°。